日前,多省份公布了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计划,停产时间整体较往年时间有所延长。据Mysteel不完全统计,湖北、云南、江西、福建等14省(自治区)发布了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停窑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云南
云南省工信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云南省要求昭通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行政区域内的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天数基数100天;怒江州行政区域内的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天数基数130天;其余地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天数基数150天;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以及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少于70天。
江西
1月19日,江西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错峰生产及检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江西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40天,且原则上全省在产49条旋窑生产线全部参与错峰生产。全年错峰生产初步计划100天。
福建
1月18日,福建工信厅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每条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65天。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被评为国家或省级“能效领跑者”的生产线,可结合企业生产需要,适当减少错峰生产时间。
山东
山东工信厅、山东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2-2023年采暖季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错峰时间:2022年11月15日0:00—2023年3月15日24:00。实施范围:全省水泥熟料企业的所有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通过“错峰置换”方式,合理调整错峰时间,在非采暖季补足错峰时间。
广东
2022年12月12日,广东省水泥协会发布2023年错峰生产时间安排:全年计划错峰生产停窑暂定60+20天/窑,最终将依据省政府主管部门对能耗双控的具体目标要求做相应调整。
第一阶段: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错峰停窑天数为40+10天。所有熟料生产线分别错峰40天/窑,其中1月1日至2月28日,每条生产线至少错峰停窑30天,3月1日至4月30日每条生产线错峰停窑10 天;剩余10天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再行安排。
第二阶段: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酷暑伏天和台风雨季季节,错峰停窑天数为20+10天。所有熟料生产线分别错峰停窑20天/窑。剩余10天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再行安排。
广西
广西2023年错峰生产时间总计130天,其中:一季度50天,二、三季度30天,四季度20天。
河北
2022年12月1日,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公布河北省水泥熟料企业2022-2023年采暖季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涉及81条生产线错峰停窑时间安排。此前,河北省工信厅发布通知,2022-2023年度水泥错峰执行时间为2022年开始供暖之日至2023年开始供暖前一日,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
湖南
近期,《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
根据要求:2022-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间,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天数基数为80天,其他州市为75天,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6日-12月31日)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30天。
湖北
湖北省要求绩效分级达到A级的水泥生产企业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30天;绩效分级达到B级,或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参照2023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42天执行;其他水泥生产企业不少于45-60天。
河南
11月7日,河南省工信厅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2022-2023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实施范围:2022-2023年度采暖期全省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安排。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采暖期期间,实施错峰停产。执行错峰停产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结果,A级企业按照2022年11月20日至次年1月5日,2023年1月21日至同年3月15日两个时间段实施错峰停产;B级企业按照2022年11月15日至同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6日同3月15日两个时间段实施错峰停产;C级企业按照2022年11月15日至次年1月31日,2023年2月11日至同年3月15 日两个时间段实施错峰停产;D级企业和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的企业,自2022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 日采暖期期间,实施错峰停产。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在2022年10月21日发布《关于2022-2023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 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宁夏自治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要错峰生产130天,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在2023年6月底前补足。
新疆
2022年10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建设兵团工信局、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22至2023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错峰生产范围如下:
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企业、使用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的企业可根据“利废量”申请适当延长开窑时间。
各地州(师)市错峰停窑时间: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哈密市: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
吐鲁番市: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30日;
伊犁州(直)、博州: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
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克州、喀什地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和田地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
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时间从起始日零时至终止日二十四时为一个周期(含烘窑时间)。建设地在兵团各师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参照所在区域执行,在以上停窑周期内未按文件要求执行停窑的企业,在 2023年应补足停窑时间。
陕西
2022年11月26日,陕西省水泥协会印发《陕西水泥行业2022-2023年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陕西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必须执行错峰生产政策,期间错峰停产100天。
甘肃
2022年12月12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出《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水泥熟料企业要严格执行100天(2022年12月1日-2023年3月10日)错峰生产计划,不得随意改变错峰生产计划。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生产线应根据处置量确定错峰生产计划;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非采暖地区企业应在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100天错峰停产时间;受疫情影响生产企业可在采暖季内(2022年11月1日-2023年月31日)执行100天错峰生产计划,下个错峰季恢复常态化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