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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垃圾焚烧飞灰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日期:2017-12-18

焚烧垃圾飞灰是生活垃圾经焚烧后,由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收集得到的残余物,含有二恶英、重金属、苯系物等剧毒污染物。随着京津冀协同一体化,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发展将带来人口聚集和数量的增加,需要处理的垃圾也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焚烧垃圾厂也将不断扩容,飞灰的安全处理刻不容缓。

为实现京津冀地区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民盟北京西城区委依托中国水泥协会,组织环保、水泥行业相关专家和盟内专家进行了专项调研,探索京津冀地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的模式,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京津冀焚烧垃圾产生的飞灰需妥善处理

我国目前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正逐渐由填埋转为焚烧,并且焚烧处理比例逐年上升。根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量超过400万吨。目前京津冀地区垃圾焚烧厂日排放飞灰量约为1713吨,年排放飞灰量60万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列为危险废弃物。国家环保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策》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列为“不宜用危险废物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理,而需特别注意的危险废物”。垃圾焚烧飞灰问题亟待解决,并且要妥善处理。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适用于京津冀发展模式

国内目前比较常见的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法有三种:化学药剂稳定化技术、熔融热处理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其中,化学药剂稳定化技术对二恶英无明显作用,并且高分子鳌合剂等药剂价格、土地和填埋场建设成本高达2200元/吨以上(不包含土地和填埋场建设成本),每年至少需要占用分区防护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6000亩。熔融热处理技术消耗大量能源,很难控制铅、镉等易挥发重金属元素与氯化氢气体逸出的二次灰,成本高达3000元/吨以上。

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飞灰技术是利用水洗手段对飞灰中的钾钠氯盐进行分离提纯,制成工业盐产品,实现了资源化利用;脱盐处理后利用水泥窑1600℃高温气体焚烧,从而彻底消除二恶英等有机污染物,将重金属固熔于水泥熟料晶格中,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水经过处理和蒸发后回收循环利用,没有污水排放,并且烟气排放达标。采用这种方式处置飞灰平均成本为1100~1400元/吨。到2020年,如果焚烧垃圾飞灰全部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方式来处理,通过水洗技术能年提取出工业级钾盐和钠盐分别为100万吨、200万吨,将极大缓解我国钾盐匮乏、依靠进口的局面,通过保障钾素供应而确保我国的粮食供应安全。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焚烧垃圾飞灰年排放潜力达到120万吨,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容量是水泥熟料生产能力5%比例限值计算,目前京津冀地区水泥熟料产能有1.09亿吨,完全可以协同处置这120万吨飞灰。

调研组了解到,2012年北京市就有水泥厂成功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日处理飞灰百余吨,年提纯钾盐6000余吨。经技术成果鉴定,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处置线实现了满负荷稳定运行的工业化应用,处置技术已经成熟,耗水量仅为同类技术的1/20,且无污水排放,能够在京津冀地区客观发展约束条件下应用。

鼓励通过新技术处置焚烧垃圾飞灰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京津冀地区发展必须从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根据调研情况,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鼓励京津冀地区探索区域污染治理新模式。依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垃圾飞灰的研发创新、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功能立足于北京,加强北京市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发展;将相应备品备件及关键设备制造和加工功能、绿色融资功能立足于天津,加强天津市先进制造研发基地、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定位发展;将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及关键环节水洗脱盐处理中心、水泥工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在河北,加强河北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定位发展。打造立足区域、服务全国的优势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产业区链条,设立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点。

第二,建议地方政府结合京津冀地区节能环保产业政策,鼓励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支持符合条件的京津冀地区水泥熟料企业和环保企业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垃圾飞灰。政府应提供相应的处置费用和补贴,落实财税、绿色信贷、绿色采购、土地等优惠政策。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基金扶持一大批支持类和鼓励类的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项目。通过财政贴息、贷款贴息、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支持水泥企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

第三,建议在人口规模100万及以上城市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的项目。鼓励地方水泥企业主动投资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项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相关标准。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的技术交流活动,制修订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技术标准和规范,不断提高处置飞灰的技术水平和环保要求,促进京津冀地区垃圾焚烧飞灰的全面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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