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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负面清单制度出炉 环保成熟度或为衡量标杆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发布日期:2015-09-22

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终于进入实操阶段。日前通过审批的《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清单的性质及推进时间表。《意见》明确表示,我国将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业内认为,三年的过渡缓冲期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段时间,而“全国统一”虽然有些“一刀切”的味道,但就目前的市场环境而言,仍是一项利大于弊的选择。

政企皆需三年缓冲期

实际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概念在几年前就已提出,但关于清单的推进时间表却是首次披露。根据《意见》,2015-2017年,部分地区将先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表示,《意见》给出了三年的缓冲期实际上是给多方腾出前期准备的时间。对政府而言,目前仅仅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式还有待细化,未来三年,政府会罗列出更多更详细的信息,以便于企业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到相关领域的禁限信息。

“对于市场的主体企业而言,三年的缓冲期更是难能可贵。”陈及说道。他表示,企业对待负面清单要像对待上市一样,前期的评估、预测,中期的资金、技术准备一项都不能落下。企业需要尽量了解的是已有负面清单的禁限范围,在明确“禁区”的同时也要利用三年的缓冲期寻求更有市场前景的领域,比如,“双创”企业就将是全国实施统一负面清单的较大受益者,一来它们肯定不会受到负面清单的影响,二来国家近期的政策也一直倾向于“双创”企业。

而对于身处禁限领域中的企业,陈及表示,这类企业要思考的就是如何转型升级,跳脱出政府不鼓励甚至是禁止的范围,这类企业往往是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改造升级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环保、行业成熟度成衡量标杆

与自贸区和外商投资领域的负面清单一样,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同样也包括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两大类。《意见》明确提出,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对限制准入事项,行政机关会依法依规做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有分析指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自贸区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的禁限范围不会有太大出入。比如像伐木这类破坏环境资源的典型产业就难逃被禁止的命运,而在它产业链上游的造纸业,或也将因为它高污染、高能耗、高资源消耗的特性而在未来三年进入禁止准入的领域。

陈及表示,判断某个领域该禁止还是该限制主要会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一个是在环保节能方面,如果某企业涉及的业务严重污染了环境且没有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基本上会被列入禁止名单。“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都会被禁止。”陈及举例称,比如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产业尽管对环境不利,但从经济角度来说不能完全禁止,所以就会被列入限制范围,换言之就是提高门槛,设置条件。

“另一个重点考量的因素就是行业成熟度。”陈及表示。他解释道,如果某行业的发展程度已经超出预期,甚至这种过度发展已经带来了一些弊端,那么该禁止还是该限制就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刀切”暂时利大于弊

据了解,目前我国使用负面清单制度较为广泛的领域是在自贸区和外商投资方面,尤其是上海自贸区作为我国第一个实施负面清单的区域,在实施清单管理一年半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正是如此,今年4月,国务院也适时推出了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4个自贸区使用统一的负面清单也为全国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这条在业内看来有些“一刀切”味道的条款到底会起到怎样的效果?陈及表示,全国通用一个负面清单制度尽管便于统一管理,但对地方来说,无法因地而异、因人制宜也会让地方产业丧失个性。但陈及也说道,政府肯定也考虑到了这个层面,但就目前来看,“一刀切”仍旧利大于弊,尽管地方会付出比较高昂的成本和代价,但全国实行一个统一的准入机制有利于政府在宏观层面对产业和企业进行风险把控。

“尽管目前来看有些矫枉过正,但未来政府肯定还会出台一系列补充性质或特许性质的文件,对这种统一的负面清单进行完善。”陈及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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