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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规划重启修改 抑制地方投资冲动

发布日期:2013-05-18

    核心提示:据悉,修改中的规划强调重在改革。而改革的关键则是通过完善体制,推动户籍与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行政管理和财税金融等领域的改革。

    自2012年底“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已近半年,根据各方意见反馈,规划日前开始进行再次修改。

    据了解,目前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心起草小组正就规划所涉及的难点问题深入探讨,并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机构和专家的意见。“此次征求意见范围较之前有所缩小。”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重新修改的根本原

    因是地方对"初稿"的误读,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一说到发展城镇化,地方便盲目上项目,认为这就是发展,其实不然。城镇化应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顺其自然的产物,欲速则不达。”上述人士表示,正是由于地方对城镇化根本意义的误读,对“初稿”的反应仍是项目至上、开发圈地,因此,规划修改重点便是改变地方政府固有发展观念,避免地方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走弯路。

   此前,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在社科院城镇化与投资研讨会上表示,虽然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投资和消费潜力,但在多因素的约束下,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并不是无限的。另外,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城镇化将是积极稳妥、渐进发展的历史过程,不是爆发式发展。

  “目前多地加快城镇化速度,提高城镇化指标,是希望通过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加大土地投资开发力度,带动经济高增长。”袁喜禄说,这种城镇化冲动,是把一个长远的战略性任务当成短期的应急机制,这是忽视城镇化的基本背景,其发展方向也会脱离城镇化正常的轨道。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最近也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对于城镇化的认识有误区,加大了城镇化的推进难度。“在国家确定推进城镇化后,地方官员拜访络绎不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示要建数万人的农民城。”
                      
    李铁认为,新型城镇化与之前不同的是,不再只是上项目,搞建设。城镇化首现应明确,其核心是让低收入农民进城,而不是有钱人进城;是让自愿上楼的农民上楼,而不是农民被迫上楼。
                      
    据悉,修改中的规划强调重在改革。而改革的关键则是通过完善体制,推动户籍与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行政管理和财税金融等领域的改革。

  此前广州已经对户籍改革进行试点,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但李铁认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差距,放宽对自愿进城落户农民的限制,降低农民落户门槛,而不在于形式上是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一些地方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空转”现象,即直接把农民的户籍变了,但并没有改变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农民需要的不是身份转换,而是福利待遇。”

  “规划涉及诸多制度改革和创新,需要研究和协调的政策措施比较复杂,涉及部委较多,难以形成较为一致的方案。现在正是希望尽快就一些难点问题形成共识并找到解决办法。”上述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地方的城镇化被房地产化,袁喜禄表示,在体制的分割没有完全消除的同时,城镇化发展又面临新的障碍或新的门槛,例如高房价不仅提高了农民进城的门槛,也制约了城镇化内需潜力的发挥。“城镇化绝对不是房地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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