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下乡”或将申请千亿元财政补贴
发布日期:2010-02-28
“预计‘建材下乡’可能申请的财政补贴资金将达到1000亿元。”中国报记者29日从中国水泥协会获得的《扩大建材下乡政策及实施建议(初稿)》预计,“建材下乡”政策一旦启动,将使全国1500-2000万户、约6000-8000万农民受益。该政策实施时限暂定为3年。据初步测算,我国农村居民每年用于建房和房屋维修消费近5000亿元。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如能激发并拉动农民建房在原有基础上净增长10%-15%,则每年可增加国内消费至少500-600亿元。
据该文件提出的补贴标准,农民个人在宅基地自建住房可按照购买建材发票上所标明的销售价格,按13%的比例补贴;在县级以上和新村建设区内集中集资建房的,按农户实际集资额的20%进行补贴。
该文件设置的最低消费和最高补贴限额分别为:每户农民自建房建材最低消费额不低于1万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0元;在新村建设区内集中集资建房及建设节能集成房屋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该文件还指出,用于“建材下乡”的补贴资金来源计划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其中,新疆、内蒙古、西藏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及汶川等51个重灾县的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